去年6月1日,陈先生的儿子在睡梦中被砍受伤,他为救儿子,身上也被砍多刀。昨日,石狮法院一审决定生效,被申请人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被予以强制医疗。
今年37岁的唐某,是四川渠县人,小学文化,15年前因抢劫获刑5年。去年6月1日傍晚,唐某在工厂宿舍楼下小卖部买了一瓶52度的白酒和一些花生米,喝得酩酊大醉,当晚9点左右,他被吵醒后,拿起菜刀向受害父子砍去。案发后,灵秀派出所出警。其间,唐某多次持刀乱砍民警,致民警手指被砍伤。最终,民警采用喷雾剂,将唐某制服。经司法鉴定,唐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47.1mg/100mL,作案时,处于醉酒状态。
经法医鉴定,陈先生伤情属于重伤二级,其儿子伤情属于轻伤一级。而司法鉴定,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期间存在意识障碍,对其作案行为散失辨认及控制能力,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海都记者了解到,唐某至今未婚,其父亲已过世,家中只有63岁的母亲,兄妹都在外务工,无法联系上。石狮法院认为,唐某虽经治疗,病情稳定,但治疗时间相对较短,且家属不具备看管和继续予以治疗的能力,其仍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