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福建泉州市伍氏特香包有限公司(下简称“伍氏公司”)召开新闻说明会,老板伍维国解释,506万元欠款是其个人融资行为,用于投资房地产。
伍维国称,该笔债务并非他有意拖欠,之所以拖延还款,是因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是由公司员工代为签收,未与其及时沟通造成。新闻说明会上,伍维国还出示了盖有丰泽法院公章的“法院执行款代管凭证”,证实债务已经还清。
伍氏公司出示执行款代管凭证,证明欠款已还清
前日,朋友圈热传丰泽区法院敦促履行公告,向伍氏公司催还506万元欠款,引起泉州厝边广泛关注,老板伍维国接受记者采访(前续报道:丰泽区法院公告敦促还款506万 伍氏老板伍维国昨回应)。
对于伍氏公司涉及的这场债务风波,记者多次联系丰泽区法院,均未得到回复。
尊重法律 出示还款凭证
伍维国解释,该笔债务纠纷进入执行阶段后,丰泽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并非其本人签收,而是由伍氏公司工作人员代为签收,工作人员代签后,未及时送给其拆阅,造成了拖延还款。得知欠债一事被法院曝光,他前晚连夜冒雨赶回泉州,将所欠款项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新闻说明会现场,伍维国还出示了6张盖有泉州丰泽区法院财务专用章的执行款代管凭证,证明己方已还清款项。他说,自己尊重法律,也尊重法院判决。
连本带利 共还660万多元
记者注意到,这6张凭证上载明的收款日期,分别是今年的3月17日与18日两天,其中,有3张的交款人一栏写着“伍维国”,另外3张的交款人一栏则写着“伍氏特香包有限公司”,上述6张交款凭证载明金额,共计6602705元(包括本金利息、相应诉讼费用)。
伍维国解释,这笔借款,是其去年向一个朋友的朋友叶先生所借,当时还抵押了总价值约800万元的4套房产产权。伍维国说,判决的情况及法院执行情况,他因法院送达文书后本人未拆阅而并不清楚。他后来了解到,这起案件大概是在10个月前判决,本金500万元,其余是利息和诉讼费等。
老板融资 涉足房地产生意
伍维国说借款用于他个人投资,由伍氏公司作担保,该公司目前运营正常。伍维国说,2012年,公司引进新的生产线,发展趋于稳定,这让他有精力涉足房地产项目,因投资需要,最近几年他常住外地,找叶先生借了钱。
对于网上流传的“跑路”等传言,伍维国称这是谣言,将拿起法律武器维权。(海都记者 张凯航 韩婧 谢明飞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