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上不了,动车坐不了,酒店也住不了……继“限制高消费令”施行后,日前,石狮法院又联合高速交警查扣“老赖”名下的车辆,这也意味着,以后“老赖”车辆出行也会受到限制,在进出高速收费站时将被扣押。
据了解,为从根本上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石狮法院联合泉州高速公路支队四大队,印发《关于建立高速交警协助控制被执行车辆对接联络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石狮法院因执行工作需要,在执行案件立案后,可请求泉州高速公路支队四大队协助控制被执行车辆。
《意见》规定,协助查控的车辆范围为石狮法院已经采取查封措施的被执行车辆。泉州高速公路支队四大队根据石狮法院提交的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控制被执行车辆通知书,及时将需要协助控制的车辆信息,录入交警支队拦截系统进行查控。
在查扣到涉案车辆后,泉州高速公路支队四大队将在第一时间通知石狮法院,法院也会及时安排执行人员到达车辆查扣现场接收。同时,为方便交警部门加强日常执法中对车辆的协助扣押工作,石狮法院还自主建立了协助扣押车辆信息系统,实现定时报送外的实时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