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晋江警方通报了一起假冒公检法诈骗案,并向到场的7名受害者,返还了赃款60多万元。同时还向及时劝阻受害人汇款的几名银行工作人员颁奖。
2014年3月20日,晋江英林人吴先生接到电话,对方自称是深圳某银行工作人员,称吴先生的身份证可能被人冒用,办理了银行卡透支了1万多元。过了一会儿,一名自称是深圳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打来电话,让吴先生配合调查一起贩毒案件。对方称吴先生非法所得50多万元,需向检察院说明情况。之后,电话又被转接到一个“检察官”处。“检察官”在“核实”吴先生确实“涉嫌贩毒、洗黑钱”之后表示,吴先生必须立刻把账上的钱全部转到“安全账户”上才能洗清“嫌疑”。吴先生就先后4次把自己账户上的200多万元,全部转到了“安全账户”里。
发现被骗后,吴先生报了警。警方介入调查发现,嫌犯是利用改号软件,将自己电话的主叫号码篡改成“110”报警电话,假冒公安民警拨打受害者电话实施诈骗。
当年4月,30岁的台湾人黄某等3名嫌犯落网。3人经审讯后,交代了假冒公检法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事实。去年10月16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黄某、王某、卓某3人犯诈骗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6年半、7年。之后,晋江警方继续追赃,追得60多万元赃款。
晋江警方提醒,所有的司法机关绝对不会电话办案,绝对不会设立“安全账户”,绝对不会打电话要求群众转账。凡是自称行政、司法部门来电要求转账、汇款的都是诈骗;凡是未经认证的网站发布购物、购票信息的都是诈骗;凡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要求转账、汇款至陌生人账户的都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