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超标电动车将禁行引热议 哪些隐患最容易引发事故

今日泉州网

今日泉州网3月17日讯 “明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近段时间来,这消息成为了众多石狮市民的热议话题。记者了解到,“禁行”的依据主要来自于2014年8月1日起实施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禁行”的原因主要与超标电动车安全性能欠佳,上路行驶缺乏必要的约束有关,比如没有上牌、办行驶证、购买交强险等。

石狮超标电动车将禁行引热议 哪些隐患最容易引发事故

资料图片

采访中,石狮市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向记者介绍了两起涉及超标电动车的事故。这两起事故发生时间都在今年。其中第一起事故发生在石狮大道,驾驶超标电动车者为蚶江的陈某。事发时,她驾驶一辆超标电动车沿石狮大道,自西往东行驶,行驶至塘头路段在变更车道时,与正常行驶的一辆小车发生碰撞,导致陈某受伤,双方车辆均受损。另一起事故发生在东港路,驾驶人为重庆的蒋某。当时,蒋某驾驶一辆超标电动车,沿东港路自东向西行驶,至事故路段时与由南向北斜向通过东港路的一名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及自己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这两起事故具有超标电动车的很多“共性问题”,比如驾驶人无证驾驶,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等,而在事故后,超标电动车经司法鉴定均隶属于机动车范畴。所以在事故认定中,这两起事故的超标电动车驾驶人均负主要责任。

“超标电动车虽然看起来和摩托车相差无几,车速也和摩托车有得一拼,但其安全性能,比如刹车性能、稳定性等方面都不如摩托车,再加上车辆不需要上牌,驾驶人经常无证驾驶,所以超标电动车安全隐患很大。”办案民警介绍称,近几年来,涉及超标电动车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而引发事故的原因大多与超标电动车随意变道、随意横穿、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有关。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因为无牌上路、无保险保障等原因,给事故理赔、逃逸案件的侦破带来了诸多麻烦。

另据介绍,对于合标的电动车,车主可以在石狮申请上牌。所谓合标电动车,根据《电动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主要技术性能要符合最高车速应不大于 20km/h,整车质量不大于40kg,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等。

(石狮日报 记者 林春凯 通讯员 许昭明 黄建设)

[责任编辑:卢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