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15”消费警示
返券消费 防馅饼变陷阱
目前,许多商家打着节日旗号,进行返券促销活动,诱导消费者购满一定数额商品后会赠送代金券。但是,消费者使用代金券时,商家又设置出种种障碍,为此,泉州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以下几种返券销售陷阱:
一,返券使消费者被动地接受重复购物。商家采用满一定数额获得返券的优惠,经常是限了单品再限单价,在价格的设定上费尽苦心。如消费者购某品牌商品满100元送20元代金券,而商品的价格却设定为99或199元,仅差一元不能得到代金券,余额同样也不能得到代金券。为了获得优惠,消费者不得不买一些不必要的商品。
二,有些商品不列在返券活动之内,而消费者事先并不知情,购物之后才发现根本不能得到代金券。另外,当商家觉得某类商品利润不够支持返券的成本时,就可能随时取消该商品的返券。这实际上是一种欺骗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三,返券不找零。某个消费者有100元的返券,当他面对一个120元的商品和一个80元的商品时,通常会选择后者,因为这100元的返券好像是“白来的”,即使损失20元也无所谓。商家就是利用消费者这种心理,将80元的商品利润设得较高,再加上不给顾客找回的20元,自然就成了大赢家。
四,使用返券限制多。商家宣传时没有明示使用条件,消费者使用时被告知需要消费满了一定金额才可使用,否则作废。
参加“户外旅游群” 出游或“后患无穷”
如今,许多户外群、QQ群、微信群、车友群及有关网站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和途径,非法经营旅游业务。
由于“群”这种自然组织不具备经营旅游业务的资质和相关经营许可,在操作旅游业务时专业能力不足,风险防范能力差,又规避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不仅扰乱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也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泉州市旅游局提醒广大游客:出外旅游请务必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旅行社,拒绝个人或无资质单位提供的旅游服务。
“群旅游”虽然表面看起来价格低廉,自由随意,但存在貌似AA制,实则为赢利;领队无资质,并且不签订合同,一旦出现安全或服务质量方面问题,领队常会解释为自由选择的结伴出游,不承担任何责任;目前,“群旅游”存在监督有死角,安全无保障。
一旦发生纠纷,游客追责无依据,很难维权。“户外等群”组团游的付款方式,有些通过现金支付,也有些通过与付完和银行转账,没有发票、保险,也不签合同,发起人只是一个网名,人都很难找到。如果出现纠纷或损害事故,出游者很难举证维权。
这种情况给执法部门取证也造成很大困难;参与的网友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配合提供证据,导致游客遭遇侵权后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无法合理维权。在法律层面,“群旅游”引发的民事纠纷受理起来也面临困难。目前,我国暂无明确法律规定对自发组织的户外活动作出专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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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消委会发布2015年度十大维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件,以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遭遇消费陷阱和消费纠纷时,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