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当销售经理的职务便利,将公司回收的中奖瓶私自变卖,涉案价值12万余元。近日,晋江罗山街道一家贸易公司销售经理吴某(男,37岁,江西人)以及经销商李某(男,40岁,陕西人)因涉嫌职务侵占被晋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5年12月底,该食品贸易公司负责人到晋江市公安局报警称:其公司西北办事处销售经理吴某利用为公司销售饮料的便利,将公司回收的“再来一瓶”中奖瓶私自转卖给经销商李某,回收的中奖瓶并未上交公司。
据该负责人介绍,公司为了扩大业绩:在西北办事处设立一个销售点,由吴某负责。2014年6月,公司为了加大销售乳酸饮料,推出了购买该公司乳酸饮料获得“再来一瓶”的中奖活动,中奖率较高。吴某利用职务的便利,于2015年11月2日,将经销商上交到西北办事处的30000个乳酸饮料“再来一瓶”中奖瓶标,私下交给该食品公司陕西省经销商李某,让李某将30000个中奖瓶标重新上交到西北办事处核销,并向李某索取人民币80000元作为报酬。后该食品公司总部核销这30000个中奖瓶标,并发送价值120000元的乳酸饮料给李某的商行销售,李某非法获利40000元。
接警后,晋江警方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并于2016年2月28日在陕西西安警方的支持下,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李某抓获。经审查,吴某如实交代了其于2014年11月份以来伙同经销商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货款近8万元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吴某、李某因涉嫌职务侵占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中。(记者 许长财 通讯员 林清澄 潘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