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专项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严查胁迫旅客购物行为

泉州晚报

昨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泉州市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决定从3月14日起至5月31日,联合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社会和游客关注度较高、反应较强烈的非法主体、欺行霸市、虚假广告、欺客宰客等突出问题,作为整治行动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对全市范围内的旅游经营单位进行整治。重点整治对象包括旅行社及其他旅游中介服务主体、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定点机构、旅游交通枢纽周边市场等。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无照从事旅行社、酒店、商场、饭店等各类旅游市场经营的主体将被依法取缔。未依法取得经营业务许可证而从事旅行社经营,违规挂靠、承包经营旅行社业务,转让、出租、出借、受让或者租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行为将被查处。

各类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在开展广告营销和市场竞争过程中,若存在商业贿赂、恶意诋毁竞争对象商誉、引人误解虚假宣传、强制捆绑销售、低于成本价违法倾销等行为,在检查过程中一经发现,将被及时抄告通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据介绍,旅游市场中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欺客宰客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将被依法查处。专项整治行动中也将严查旅行社、导游人员、领队人员欺骗、胁迫旅客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等行为。

记者了解到,相关部门将利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对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