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团旅游,临时生病无法成行,却因未签合同只能退款15%;车行要求交保险押金,保证在车行购买全保;交了预约金不想买房,开发商不肯退款……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您是否第一时间想起12315消费维权热线?
昨日,泉州市工商局发布“2015年度工商维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海都记者选取了几个案例,希望广大市民借此提高权利意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报团旅游前 应先签订合同
陈女士与丈夫报名参加泉州某旅行社组织的泰国游,交了1.2万元团费。但出行前几天,丈夫突发眼疾,需尽快手术。陈女士立即告知旅行社,表示无法参团,旅行社答应尽量帮其退还未发生的费用。但因未签订旅游合同,旅行社最后表示只能退还15%的团款。陈女士认为不合理,将旅行社投诉至泉州市旅游质监所。经调解,旅行社最终退还陈女士二人合计8000元人民币。
2.
不在车行买保险 押金可以退
丰泽区消费者杨先生2014年1月向泉州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按揭3年购买奔驰汽车,缴纳5000元保险押金。商家要求其在店内购买全保,否则不退押金。消费者认为不合理,投诉要求退款。
经调解,4S店同意按照市场价格及消费者意愿给消费者继续保险,保险费用8966.75元。其中,5000元保险押金,2015年抵保险费2500元,2016年再抵2500元。
3.
交预约金不买房 款项可退回
洛江区庄先生于2015年9月13日向某开发商订购房子,缴纳10000元预交款,协议上约定开盘一个月内可以申请退款,10月8日开盘后一个月内消费者不想购房,联系开发商退款,开发商却一直拖延不给退,无奈下庄先生向12315投诉。经过12315工作人员调解,开发商承诺将款项退还给消费者。
4.
机票名字写错 航空公司赔偿
石狮市曾先生于2015年12月20日向伟达航空服务有限公司预订到菲律宾的机票,商家将机票上的姓英文字母写错,导致消费者被列入黑名单,无法出行。向经营者反映无果,故投诉要求商家将黑名单取消并赔偿。经调解,航空公司同意作出赔偿。
5.
加装版当精装版 4S店被投诉
清濛开发区赖女士于2015年7月1日在福建丰顺达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S店订购汽车,缴纳10000元订金,后发现所谓精装版,是4S店自己加装的,官网查无该车,4S店也承认该情况。消费者认为销售过程中4S店未告知真实情况,投诉要求退还订金。经过12315工作人员调解,4S店同意取消交易并退还订金10000元。
□消费警示
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醒注意以下计量消费问题:
1.水表:水表由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常用流量下的最高允许误差为±3%,其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年,到期轮换。新用户使用前,应检查水表是否带有检定合格证。
2.电表:市民如对“电表”计量准确度存有疑问,可向泉州市质监部门申请仲裁检定或计量调解。
3.燃气表:燃气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0年,到期轮换。在常用流量下的允许误差为±2%。使用前应检查燃气表是否贴有检定合格证。(海都记者 谢洛静 通讯员 苏晓晖 郭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