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籍全国人大代表李振生 围绕扶贫工作提出10条建议

南安商报

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全国人大代表、梅山镇党委副书记、蓉中村党委书记李振生出席。

今年两会,李振生带去了10条建议,基本围绕如何更加有效地开展扶贫工作。

据李振生介绍,2015年,蓉中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为闽、甘、宁三省37个贫困县,培训了560名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这些学员创业积极性很高,但他们返村创业多数人没贷到款,主要原因是没有资产可抵押,据他们反映,凡在当地人社部门或妇联培训的学员,持结业证就可享受5万元无息贷款,但国务院扶贫办系统培训的结业证书却不能贷款。

李振生表示,不能让资金问题影响到全面小康扶贫攻坚战。国务院扶贫办要联合人社部、财政部、农业部等部门出台支持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返村创业优惠政策,解决资金问题,营造良好创业环境。

当前,我国还有7000万贫困人口,要在2020年如期脱贫,难度相当大。李振生建议,应该加快对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训,倡导和引领东部更多先进单位、个人帮扶、指导、带动西部贫困村,通过结对共建,在信息、资源、技术、资金、市场等方面给予贫困村更多帮助支持,在思想理念、思维方式、思想方法等方面给予贫困村更多的指导和帮扶。(记者 黄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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