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进一步简政放权 调整221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 本报讯 (记者吴宗宝)记者日前从市编办获悉,为深化行政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泉州市取消、下发和调整了26个市直部门共221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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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221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中,包括58项行政许可事项,102项不含行政许可的行政权力事项,以及61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权力事项承接上级下放和委托等增加了64项,下放县级和取消等减少了55项,实际增加9项;公共服务事项承接上级下放和委托等增加了8项,下放县级和取消等减少了46项,实际减少38项。调整后,市直47个部门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4035项(含行政许可295项)、保留公共服务事项359项。具体项目清单已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据介绍,按照简政放权相关要求,本次调整工作注重与国务院和省里权力事项的有机衔接,严格依法确定市县两级事权。调整坚持方便高效的原则,凡是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县级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项,全部下放到县级管理,市级将做好政策标准制定、业务规范指导和监督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凡是企业依法依规能够自主决策的投资项目,将不再列为行政许可,并相应调整管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