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包工头工程亏钱心里不爽 卷走3万元工人工资跑了

南安商报

承包某石材公司补胶工序后一直亏钱,年轻包工头陈某竟卷走手下17名工人工资,不知去向。

昨日,记者从市法院获悉,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陈某被判处拘役5个月,处罚金1万元。判决已于近日生效。

血汗钱被卷走工人诉诸法律维权

陈某,四川人,今年28岁,曾在水头务工。

2014年7月,陈某在水头某石材公司承包补胶工序,并商量好修补一块大理石的价格。谈妥后,陈某找来杨某、李某等17名工人做事,按时计工资。每月月底,都是陈某先找公司结算后,再给工人发工资。

2014年10月25日,到了发工资日子,工人却迟迟没收到钱。28日,工人找公司老板要工资,却被告知早就汇了4.9万余元给陈某,可此时陈某早已不知所踪,电话也打不通。

眼见9月的血汗钱没了踪影,工人们急了。2014年12月17日,他们找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请求裁定该公司支付工资。

2015年2月2日,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该公司支付工人工资共58281元。没过几天,工人们又诉称,是陈某和该公司承包补胶工序,将公司预发的9月工资款卷走了。

经调查取证,2015年2月16日,市人社局向陈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送至其老家被退回。同年5月30日,市人社局通过公告送达,责令陈某在公告之日起10日内支付工人劳动报酬,可整改时限过后陈某仍不支付。2015年8月初,市人社局报案,陈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交公安处理。

随后,该石材公司垫付其中15名工人工资,共42542元。

亏钱心里不舒服包工头卷款逃匿

然而,事情并没就此结束,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5年10月15日,陈某在浙江一工厂被抓获,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陈某交代,他承包石材公司补胶工序后,发现大理石质量不够好,修补下来不仅挣不了钱还一直亏本。于是,他便和公司老板商量加钱,但一直谈不拢。

2014年9月底,陈某到公司结算工资。“结果公司说之前有一次运输事故造成了8000元损失,要扣我钱。”陈某供述称,他认为这事故应该是三方责任,就一直在和公司协商扣款一事,可另一边工人也在催要工资。他最终同意公司扣除5000元,拿着公司第一次汇的3万元,给2名工人发工资。

陈某思来想去,心里总觉得不舒服,干了几个月亏本不说,公司还让他承担那次三方责任事故。“这笔钱应该是我的,公司总要补偿我。”之后,他便把公司打来的1.9万元以及之前没发的工人工资,共3万余元卷走,逃往上海、浙江打工。

【法官】恶意欠薪入刑最高可获7年刑

市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本案部分被害人的劳动报酬已得到清偿,对陈某可酌情从轻处罚,陈某认罪态度较好,可予从轻处罚,陈某曾因赌博被行政处罚,后不思悔改继而犯罪,应酌情从重处罚。最终,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表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时值春季招工旺季,法官提醒用工者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工人工资等恶意欠薪行为已被列入刑事犯罪,最高可获刑7年。(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 周远红 谢希迎)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