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报废拆解改造补贴有变化 补助金数量实行上限控制

渔船拆解和改造补助有了新变化!记者从市渔业部门获悉,近日,财政部发布《船舶报废拆解和船型标准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对用于渔业捕捞作业船舶报废拆解、更新改造和渔业装备设施建设的补助资金进行了新的规范。

《办法》指出,渔船报废拆解、更新改造的重点是老旧和木质渔船,用于渔船报废拆解、更新改造和渔业装备设施建设的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鼓励地方财政增加资金投入。用于渔船报废拆解、更新改造和渔业装备设施建设的补助期间为2015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渔船报废拆解的补助资金数量,根据船型大小和结构分级分档计算,并实行上限控制,补助资金不得超过每档渔船平均造价的30%且不超过分档定额补助上限。其中,更新改造成双船底拖网、帆张网、三角虎网等作业类型的渔船不享受补助。

“近年,发展大型渔船已成为我市提升渔业安全水平、发展远洋渔业、促进渔民增收的有力推手。在市委市政府的积极引导下,渔民群众拆解旧船、更新新船的热情高涨。”市渔业执法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作为全省渔船“小改大、木改钢”重要地区之一,渔船更新速度逐渐加快,一年有百余艘的新大型渔船下水生产,《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渔船报废拆解和改造补助工作,增强渔民造大船的积极性,推动渔船升级改造。(记者 王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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