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溪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出台 住院报销比例多少

今日泉州网

今日泉州网3月1日讯 近日,安溪县出台2016年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与去年相比,今年安溪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住院补偿标准有相应变化。

2016年安溪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出台 住院报销比例多少

住院补偿新标准

县新农合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今年安溪合理调整统筹补偿方案,扩大受益面,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

据介绍,参合人普通疾病住院补偿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扣除起付线后分段补偿:在乡镇医疗机构就医,起付线100元起,补偿比例为95%;在县级医疗机构就医,补偿医疗费用从400元起,补偿80%。在市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可补偿医疗费用起付线是800元起,补偿60%。市域外医疗机构就医的,可补偿医疗费用起付线是800元起,补偿55%。各级补偿封顶线为20万元。

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无法诊治而转外就医的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疗、风湿性心脏病手术治疗、胸腹主动脉瘤手术治疗、冠心病手术治疗、器官移植(心、肝、肾、肺等脏器)手术治疗、白血病骨髓移植治疗、颅内和椎管内肿瘤、颅内和椎管内动静脉畸形等八类特大病种,转诊县外非营利性公立三级医疗机构就诊,其住院费用比照县内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标准予以补偿。

此外,安溪继续实施参合农村居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等22类重大疾病保障工作。对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控制,并由新农合基金、医疗救助基金与患者个人按比例共同分担,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标准的70%(即实际补偿比达70%),个人自付定额标准的30%(其中终末期肾病新农合补偿比例为80%,个人自付比例为20%)。

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

今年安溪特殊病种门诊不设起付线,但有封顶补偿比例比照乡镇、县级、市级和市域外医疗机构给予补偿。

据悉,各类特殊病种封顶线为:高血压病II期及以上、糖尿病、癫痫病、结核病(辅助检查)、苯丙酮尿症、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疾病(含慢性支气管炎)、儿童听力障碍、帕金森氏病及综合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胃或十二指肠溃疡等15类最高封顶线为5000元;慢性心功能衰竭II级及以上、强直性脊柱炎、重症精神病等3类封顶线为10000元;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的封顶线为40000元;恶性肿瘤门诊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含白血病)、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肌无力、肝硬化(失代偿期)、脑卒中及后遗症、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等与住院共用封顶线。

而在普通门诊补偿上,安溪实行门诊统筹诊次总额预付制,不设起付线,单次封顶线,乡镇级医疗机构按可报范围内费用的70%予以补偿,每人年封顶线400元。具体实施办法以《安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通门诊统筹诊次总额预付实施办法》及《安溪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普通门诊统筹试点实施方案》为准。

该方案同时也提出,严禁将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与个人奖金挂钩,推行医药费用查询制、门诊次均费用、住院患者平均费用公示及警示制度等,确保规范医疗行为。

(安溪报 记者林百兰)

[责任编辑:卢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