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夫妻非法吸储5.9亿!石狮鸿山东埔“标会案”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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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案例警示

千人“入会”,案值惊人

今日泉州网2月25日讯 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组织1800多名群众“入会”,非法吸收“入会款”高达5.9亿元。2月24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鸿山东埔“标会案”在石狮法院公开审理,被告邱某治、邱某和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提起公诉。

无业夫妻非法吸储5.9亿!石狮鸿山东埔“标会案”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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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今年48岁的邱某治(女)和47岁的邱某和(男)系夫妻关系,二人均为石狮鸿山镇东埔人,小学文化,案发前处于无业状态。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15年间,邱某治伙同邱某典(已殁)在石狮市鸿山镇东埔东大埔24号家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民间“标会”活动,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组织石狮、晋江、厦门籍群众先后“入会”,非法吸收“入会款”。邱某和负责收支部分“入会款”及书写收款凭证。其中,2012年至2015年间,邱某治、邱某和等人共同吸收邱某、张某等1896名群众的“入会款”,共计人民币592719000元。2015年5月,“标会”倒闭,尚有人民币204877000元未能归还。

案发后,邱氏夫妻于去年5月27日向辖区边防所投案,并经协调,前往住处配合鸿山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相关账目清算。同年6月2日,被石狮公安局刑拘。昨天上午开庭审理后,石狮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判决结果将择日宣判。

据承办法官表示,“标会”是一种非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发生债权纠纷,人民法院也不予受案。如果出现倒会、逃会、停会,“会头”就有可能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罪名,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参与民间标会,若要投资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以确保资金安全。(来源:石狮日报、海峡都市报)

延伸阅读

民间标会违法吗?

民间标会,又称“抬会、互助会”等,是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民间信用融资行为,现盛行于闽浙等沿海一带,为民间地下金融主要的构成之一,具有“筹措资金”和“赚取利息”双重功能,通常建立在亲情、乡情、友情等血缘、地缘关系基础上,带有合作互助性质。在华东沿海福建、广东、浙江等地,一些地方家家户户参与标会,汇聚了天量的民间资金,会与会之间又环环相扣,沉淀了大量风险。

民间标会作为一种重要的内生金融制度,其存续的问题一直处于政策的模糊地带,包括司法认定在内,大部分国家出台的政策并未对民间标会作出准确的认定。

高息揽储与集资诈骗有什么区别?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集资诈骗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息。

标会虽然能够满足民间融资的一时急需,但由于缺乏制度保障,其中蕴含极大风险,一旦资金链断裂或者遇到诈骗分子,受害者有可能血本无归。因此,当你面对高利息的诱惑时,一定要三思而行,切莫上当受骗。

[责任编辑:卢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