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两人闹离婚,妻子竟把丈夫公司的电脑、钱等都搬走了。2日,小东决定走法律程序,与妻子正式离婚。
小东在梅山开了一家公司。“我们公司的电脑、保险柜等物品,刚刚被大嫂给清空了。”昨日,小东在市区与客户洽谈生意,突然接到财务部经理小静打来的电话。他赶紧马不停蹄地赶回梅山。
“怎么回事?”回到公司,小东脸色刷的一下子白掉了,“报警了没有?”
“报警了!他们来了好多人,我不知情,不敢动!”小静回答道。
不一会儿,派出所民警赶了过来,通过调取监控发现,小东的老婆小南和她的父亲等人到公司将东西搬走了。
“完了,我的一些重要证件合同,还有保险柜的钱几十万元全都没了,这让我怎么做生意呀!”小东气得站不起来。
原来,小南一直向小东抱怨,带孩子辛苦,而小东忙于事业,很少回家,双方总是因为一点小事情就吵闹起来,小东回家的次数就更少了,两人决定离婚。2月1日,双方因一件小事情闹得很不愉快,小南被气哭了,向家人哭诉,小南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们为小南打抱不平,第二天便跑到小东的公司里,把东西搬走了。
当小东回到家,想拿点东西出去,又与小南吵了一架,小南非常生气,报警称家里来小偷,等民警赶到时,才发现又是这对夫妻,便劝他们离婚尽量走法律程序,处理好各自的财产。
福建高融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剑南告诉记者,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戴剑南表示,小南从公司拿走的现金或物品如果是小东个人所有的,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公司所有,便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记者黄俊涛通讯员沈志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