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走美女手机归还后加好友 拍裸照强奸未遂想敲诈

晋江新闻网

数罪并罚 男子被判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妙龄女子手机被偷走,还被约出来一起吃饭。男子得寸进尺,拍下女子酒后裸照图谋不轨,后来竟索要3000元。昨日,晋江市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男子万某犯盗窃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受到应有的惩罚。

▲女子手机被偷 男子归还后互加好友

男子万某是名“90后”,在晋江陈埭某鞋厂打工。

2013年10月份的一天中午,他到工厂附近一家快餐店打包午餐。当时,餐馆里一名漂亮女子小晴(化名)正在埋头吃饭,桌上放着一部小米手机。

趁着小晴不注意,万某顺手牵羊将手机偷走。后来小晴猜想,手机可能是刚才打包快餐的那名男子偷走的,虽然双方互不认识,但很面熟。

第二天,小晴在厂门口碰到万某,质问他是否偷了手机。万某并没否认,随后将手机归还小晴。后来,双方互相留下联系电话并加为QQ好友。

▲男子生日聚餐 女子酒后被拍裸照

过了几天,万某给小晴打来电话,称自己过生日,希望小晴一起来吃个饭。

当晚,小晴如约而至。他们一起在陈埭江头一家烤鱼店吃饭喝酒。当时一起喝酒的还有万某的另外几位工友。

几个人一直喝到次日凌晨2时多,后来,小晴喝醉了,万某送她回宿舍。此时,万某看到小晴躺在床上烂醉如泥,顿时想入非非,于是就脱下小晴的裤子,用手机拍下小晴的几张裸照。万某心血来潮,他无法控制住自己,不停地在小晴的身上乱摸,并图谋不轨。

“畜生,滚开!”小晴突然被吵醒,她看到万某赤身裸体向她压过来时大声叫喊。担心被人发现,万某穿上衣服赶紧逃走。

▲两年后男子发裸照索要3000元

不想,第二天,万某竟然打来电话说,要求小晴做她的女朋友。小晴甚是气愤,把万某的QQ与手机号码拉入黑名单。此后,双方从未再联系,小晴也没有把这事说出去。

此事暂告平息。但没想到,时过两年后,万某又找上门来。

2015年8月24日,万某通过别人手机加入小晴的微信,并发来几张裸照。这些裸照,是当时万某趁着小晴酒醉时拍下的。

“汇3000元来,我就把这些裸照删掉,否则……”万某以此要挟。

忍无可忍的小晴假装答应万某的要求,并向警方报案。次日凌晨,万某在阳光广场等待小晴到来时,警方当场将他抓获。他以前犯下的违法勾当,也被全部捅出来。

▲男子数罪并罚获刑两年十个月

法院审理认为,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又违反妇女意志,欲强行发生性关系;采用胁迫手段索取他人财物。万某的行为分别构成盗窃罪、强奸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晋江市法院一审判处万某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