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名单按学科门类排序列出老师的姓名。其中,名校的老师占了一大半。 视觉中国 资料
据文汇报下属微信公众号“文汇教育”1月6日消息:前不久,上海56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校长和有关部门,先后收到两封举报信。信上列出的,是在两家培训机构补课的在职教师名单。
据一位校长透露,这背后其实是两家培训机构在搞恶性竞争,互揭老底举报对方。
两份名单按学科门类排序列出教师的姓名。其中,名校的教师占了一大半。
有偿补课“禁补令”一出,培训机构本该人心惶惶,没想到结果他们竟然主动出击,还成了举报“急先锋”——他们竟利用补课禁令“掐架”,以至于要抖出对方家底,斗个鱼死网破。
2015年12月17日,上海市教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重申“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处理细则。
此前,在2015年暑假和教师节前夕,上海教育部门通过组织自查和发文,重申教育部关于有偿补课的“六条禁令”,切实在职务评聘中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算起来,这已经是一年内三度出重拳整治“有偿家教”啦!
校长们作何感想?
一种观点是,哪些教师在外面做家教,校长们其实都心知肚明的,他们说,公务员都可以兼职,凭什么教师不可以!通过自己的合法劳动获得收入,有什么问题?!教师也需要养家糊口,现在上海房价这么高,教师也有很大的生存压力。持这一观点的人觉得只要他不给自己班上的学生有偿补课,不挣昧良心的钱(比如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泛讲课下精讲并收取补课费等等),教师通过合法劳动获得一定的收入,都是可以理解的,他们也是睁一眼闭一眼。
还有一位校长说:“已经找过名单上的补课教师谈话,匿名信也送到了他们的手中。教师说,他们已不在相关机构兼职补课了,那是去年的事。只能既往不咎,让他们好自为之。”
文汇教育还听说,部分学校也预先找到了对策,就是立马给这些“上榜”教师安一个“虚职”,如学术委员会委员之类的,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后,就撤掉这些教师的虚职,也算是给上层一个交代。
来看看老师怎么说
教师甲——“‘有偿家教’为何屡禁不止?答案很简单,家长有需求,学生有需求,教师也有需求,培训机构也需要优秀师资来吸引生源,保证教学质量。这是多方都有需求的事情,当然是一拍即合,单靠行政手段来调控,确实是比较难的。”
教师乙——培训机构够乱的!“从前几天‘儒林教育老板跑路,学生巨额学费打水漂’的新闻,以及培训机构搞恶性竞争、互相举报的这出闹剧可以看出,现在的校外培训机构乱象丛生,确实需要有人来好好整顿一下,校外机构谁来督导应引起重视。”
教师丙——不可缺失不应该!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最终可以促使公办学校的重新定位——公办学校满足基本的大众化教育,私立学校及各种教育机构会是精英教育的主要提供者,我支持严格管理目前这种名校教师在教育机构任教的行为。我也支持取缔利用名校身份在家开班做家教的行为。”
教师丁——禁止有偿补课不能只堵不疏,应该各方协调。我2007年曾跟随教育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课题组考察法国巴黎的学校,在那里,补课并不比国内少,因为义务教育阶段也是均衡化,但要就读好的高中特别是大学难度也是非常大的,所以补课非常盛行。
他们的做法是,教师不可以私下揽补课,一旦发现将取消教师资质,但可以在培训中心兼职,若兼职工作量过大,学校将会提醒你或请你辞职。学校校舍可以在放学后租赁给培训中心,培训中心支付租金及水电费等,并依法纳税。因为家长到培训中心上课比私下请家教费用要高,所以他们通过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方法减轻家庭的负担。比如说,私下请家教60元,但同级别教师的课到培训中心上课可能要70元,因为培训中心要纳税,这样家长负担就重了,为了不增加家长负担,则通过个人所得税的杠杆来协调解决。
教师戊—— 有些教师也是被培训机构“绑架”了。某培训机构甚至给名师开出50万年薪,先把你吸引过来,然后说要做一些宣传,当然不是公开场合的,私底下通过QQ把老师的资料在家长群中发来发去,你也拿它没辙。现在的培训机构也在到处找“门神”,如请教育界退休知名人士“站台”,增加影响力。主管部门对培训中心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和学校管理一样。不是像我们这里放羊式的,补课根据需求有一对一的,有小班,有大课等等,但必须都要有教案等等,一旦发现不规范,或有家长投诉,将会受到处罚。
再来看看家长怎么说
高一学生家长甲 ——现在学校的风声很紧,教师都不敢给本班孩子补课了。无奈之下,经由家长介绍,我们找了一位来自‘四校’的化学教师补课,十次课大约花费2000块。这位教师常年在某连锁酒店包下了几间房,改造成教室上课。也不是说名校教师就一定好,还是适合的才最好。我们孩子就感觉补习效果不太好,因为补课教师的教学进度与本校教师不合拍,总是慢好多,去过几次她就不愿意去了。再说,现在医生都允许“多点执业”了,教师为什么不可以,我们当然希望由本校教师来给孩子补课,因为他们最了解孩子的情况,知道短板在哪儿。
家长乙—— 不让优秀教师参与教辅编写、课外补习,结果是那些不懂教育教学的三脚猫堂而皇之圈钱牟利,贻害学生。有关部门的一纸禁令实在是鸵鸟政策,没有真正解决问题,无视社会现实。
附:相关法规
2015年岁末,上海市教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特别抓住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时机进行重点督查。
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中小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相应处理:
(一)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透露学生信息。
严格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在职中小学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教师相应处理:
(一)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二)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三)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严格检查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特别抓住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时机进行重点督查,对存在上述情形的要严格查处,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接到反映学校、教师可能存在上述情形的举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泛讲课下精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对情节严重、影响重大的,还应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市教育督导、行政监察部门可直接进行查办。
严格惩戒
◎经查实存在上述情形的中小学校,除清退违规所得外,视情节轻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学校、区或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学校、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评优评先资格,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给予学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责令检查、免除行政职务等处理,民办学校核减5-15%招生计划。
◎对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先撤职,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经查实存在上述情形的在职中小学教师,除清退违规所得外,视情节轻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学校、区或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责成学校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评优评先和职务晋升资格、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等处理,直至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处分。
◎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第二次出现违规情形的,一律先调离教师岗位,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出现违规情形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并按照《上海市特级教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党员教师出现违规情形的,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处理,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党纪处分。
◎给予教师处分的,应当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权限、要求进行。
◎不服处理决定的,可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学校或主管教育部门拒不处理、拖延处理或者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上一级行政部门应当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原标题:上海56所重点高中校长和有关部门,最近先后收到两封举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