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确定2016年六项见义勇为工作重点
给英雄更多尊重 更多礼遇 更多保障
前日,泉州市见义勇为协会正式研究确定2016年全市见义勇为工作重点。2016年全市见义勇为工作重点共有六项,其中包括加大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力度、发展见义勇为志愿者队伍和推进见义勇为工作站(室)建设等。
2016年,泉州市见义勇为工作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10·31”全国见义勇为工作经验交流福建泉州(晋江)现场会精神和泉州市领导在致辞中关于泉州市见义勇为工作的指示精神,以此次现场会为新起点,大力褒奖见义勇为行为,给英雄更多尊重、更多礼遇、更多保障,把工作延伸到基层、到网格、到群众,用典型感染人、教育人、激励人,让见义勇为精神在侨乡大地发扬光大,为建设现代化泉州凝聚强大正能量。
加大见义勇为人员 权益保护力度
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各项工作与措施。借助全国见义勇为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的东风,进一步争取各级对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领导资源、政策扶持、财政帮助等方面有新的突破,紧紧围绕国家、省相关法规,不断创新工作思路、落实保障,全力构建权益保障机制,真诚关心、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各地对见义勇为行为要及时发现、举荐,对证据充分、材料齐全的应予以及时确认,并按要求上报。
落实好受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免费乘坐公共汽车的待遇。目前全市13个县(市、区)已有一半实现,特别是晋江、安溪已实现全覆盖,其他未落实的县(市、区)必须努力抓紧落实,争取年内完成。
对“伤、病、残”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各种实际困难排摸清楚,因人施策,对号入座,逐一解决,在基本生活、医疗、就业、教育、住房等方面,给予有力保障。
大力发展见义勇为
志愿者队伍
深入研究和探索见义勇为志愿者队伍建设,努力调动和发挥见义勇为志愿者做好志愿工作的积极性,弘扬主旋律、传送正能量,使见义勇为精神发扬光大,共保一方平安。
泉州市见义勇为协会将研究、出台科学的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长效的见义勇为志愿者奖励机制,建立相应的见义勇为志愿者教育、培训、辅导和管理制度。
全市各地将依托镇级工作站、村级工作室,按人口总数的万分之六比例大力发展见义勇为志愿者(即每万人有6个见义勇为志愿者),培育壮大各类见义勇为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群防群治,共建和谐家园。
全面推进见义勇为
工作站(室)建设
坚决落实泉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见义勇为工作的决定》和《全市公安基层见义勇为工作站管理规定》两份规范性文件,构建基层组织体系,推动见义勇为工作室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学校,实现全覆盖。
全市各地将继续抓好镇级工作站建设,力争2016年全市镇级工作站建设完善,有条件的村(社区)、企业、市场、学校要建立工作室,实现全覆盖。
充分依托公安警务工作平台,把见义勇为工作延伸到基层、到网格、到群众,实现服务见义勇为人员与维护社会治安双赢。
加强见义勇为
工作的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提高人民群众对见义勇为的认知度,积极营造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社会风尚和舆论氛围,吸引更多人民群众加入到见义勇为行列,引导和激励更多热心公益事业的组织和个人为见义勇为事业贡献力量。
建立常态化的宣传机制,进一步提炼和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价值,构建全时空、全方位的立体宣传格局。
全市各地必须在加强见义勇为宣传工作的同时,积极配合泉州市见义勇为协会的宣传需要,做好宣传工作,并及时主动向市见义勇为协会提供稿源和信息源。
全力构建
基金保障机制
做强做大见义勇为事业,基金保障是基础。基金的筹集方式在泉州市有三种模式,即“晋江模式”、“台商区模式”和“永春、安溪模式”。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加以借鉴,灵活运用。
资金筹集工作缓慢的县(市、区)必须提高认识,主动作为,竭尽所能抓紧抓好基金筹集。
全市各地要认真预算本年度见义勇为工作专项经费,依照(闽财行〔2012〕87号)文件,主动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争取当地财政部门更大的支持,提高财政预算。同时,基金增值是保障协会开展工作的关键,要在确保基金增值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投资理财,确保见义勇为工作有序正常开展。
加强见义勇为协会
自身建设
着重向构建发展见义勇为协会新气象聚焦。全市各地见义勇为协会要扭住关键,突出问题导向,突出精准发力,突出完善制度,突出责任落实,把本年度工作要点抓在手上、主动出击、贴身紧逼,做到全力以赴,确保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