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1-11月共查处8起违反八项问题案件 14名官员被处分

安溪1-11月共查处8起违反八项问题案件 14名官员被处分

今年来,安溪县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四风”新变化、新形式、新动向,寸步不让、持续发力、主动出击,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1至11月,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起,处理1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人,涉及科级干部7人。

力克“时紧时松”,监督检查不间断。建立健全“抓持久、持久抓”的监督执纪机制,坚持“逢节假日必查、遇双休日抽查、在工作日常查”,采取明察暗访、实地查帐、个别了解、跟踪督查、远程监控、调阅信息等方式,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常态化、持续性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切实传导压力、形成震慑。1-11月,该县纪委先后开展明察暗访活动30场次,其中属于双休日、工作日的达14场次。全县上下的党员干部基本形成了“节假日应执行、双休日也应执行、工作日更应执行”的惯性思维。

力避“上紧下松”,同频共振不留缝。该县纪委在强化本级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同时,采取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定期组织述责述廉等举措,建立县纪委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县纪委派员协办督办、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季度报告监督检查等制度,下大力气督促和指导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履好主业、担好主责,形成了上下齐抓、同频共振的工作氛围,有力地避免了“上面九层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不良局面。今年来,全县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先后纠正本级和下属单位(部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累计120多条,发现违规问题线索11个,查实违纪问题1起。

力戒“前紧后松”,严肃追责不留情。该县纪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不仅依规依纪严肃惩处违纪人员,而且严格按照《安溪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坚决追究各级党委(党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此确保全县各级党委“不放手”、书记“不甩手”、纪委“不松手”、班子成员“不撒手”,推动作风建设落地生根。今年来,全县有20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被问责处理,其中3名领导干部受到党纪处分的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