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严查机动车载货占道经营 整治阶段至明年2月28日

泉州晚报

即日起至明年2月28日

严查机动车 载货占道经营

记者昨日获悉,即日起至2016年2月28日,泉州市行政执法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载货占道经营联合整治工作。

据介绍,专项整治由行政执法及交警部门共同联合开展,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是调查动员阶段,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15日,各区联合执法组对辖区范围内所有车辆载货占道经营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突出区域、经营类型、人员成分等情况,按照以劝导为主的原则,对当事人实施宣传教育和动员说服,发放宣传材料,敦促当事人自行整改。

第二阶段为全面整治阶段,2015年12月16日至2016年2月28日,各区联合执法组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存在屡教不改、抗拒管理等情节的,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实施处罚。

第三阶段为巩固完善阶段(建立长效运作机制),专项整治行动后,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交警部门建立联合执法运行机制,坚持日常巡查,定期联合执法,实施常态化管理,确保取得实效。

重点整治区域为市区各主次干道、人行道的主要节点,各车站路段主要节点,各主要商场路段主要节点,各农贸市场路段主要节点,居住小区主要节点。重点整治内容为大、小型货车、小型轿车、电动三轮摩托车载货占道经营行为。对无牌无证、违反限行禁行、非法改装、违规乱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负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