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委通报省委巡视整改情况 反思骆国清黄南康案

今日泉州网

今日泉州网11月25日讯 今日南安市发布《中共南安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盘点了今年来省委巡视后全市整改情况,公开点名一批违纪违法腐败分子,认真反思并吸取骆国清、黄南康案件的沉痛教训。

南安市委通报省委巡视整改情况 反思骆国清黄南康案

南安两任市委书记接连落马

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全市共问责33人,其中给予15人党政纪处分、6人效能告诫、12人诫勉谈话。严查违反审查纪律、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严查领导干部在项目手续、规划设计等各环节过程中收受贿赂的大案要案,严查一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吃拿卡要、贪污侵占、小官巨腐等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努力营造“不敢贪、不能贪、不愿贪”的廉政文化工作氛围。

通报中介绍,南安市启动骆国清案件后续调查工作,对14名涉案人员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其中给予1名正科级干部撤销党内职务处分、1名正科级干部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名科级干部党内警告处分;给予3名科级干部组织处理;对6名违纪情节轻微的正科级干部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责成写检查书,作出深刻检讨。

2015年1月12日,南安市委原书记骆国清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没收赃款909.3万元并上缴国库。判决书中显示,骆国清收受南安市明超大酒店总经理吴某巨额贿赂折合人民币269.1622万元,骆出面交代了南安市规划建设局局长林峰给予关照。

相关资料显示,南安市市规划建设局原局长林峰、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黄泉胜、市城乡规划局原副局长等人均被开除党籍公职。此次,国土局、规划局、建设局三官员均被点名通报,显示土地征迁频现权力寻租,已成腐败重灾区。

以下为通报全文

中共南安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巡视统一部署,2015年3月19日至4月18日,省委县(市、区)巡视二组对南安市进行了巡视。8月20日,省委县(市、区)巡视二组向南安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南安市委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切实加强、行动上主动跟进,全力推动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市委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纪委王岐山书记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明确要求,学习省委、泉州市委对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通过学习,大家深刻认识到巡视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这次省委巡视组对南安的巡视,是对南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大检查,是一次廉洁自律的健康体检。市委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吸取骆国清、黄南康案件的教训,不断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全面提高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把整改工作抓严抓实抓细。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切实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或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市委书记王春金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调研、亲自部署、亲自调度;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研究解决整改工作推进中的具体问题;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积极对照整改任务,各负其责、抓好整改,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落实整改责任。逐条细化反馈意见中的问题,制订《中共南安市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二组〈关于对南安市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分解整改任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整改方案》制订后,市委及时进行动员部署,要求全面提高对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责任、分类处置,高标准、严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抓好整改落实。各牵头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和任务分工,明确专人、配备力量,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结合实际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每个问题、每个事项都认真对待、落实到位。

四是逐条对照整改。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各相关领导和部门都把整改工作任务与做好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能立即整改的,第一时间抓好整改落实;短时间内无法全部完成整改的,制定整改时间表,力争尽快完成。同时,把整改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立行立改与长效机制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完善提升治本之策,巩固好整改工作成果。

五是严格督促检查。市纪委充分发挥执纪监督职能,加强对各责任部门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落实进展不快的,协助牵头单位找准原因、明确思路,创造条件逐步整改;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及时约谈牵头单位的负责人,确保各项任务都能得到落实,各项问题都能得到有效整改。

二、省委县(市、区)巡视二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市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意识不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纪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文件精神,认真反思并吸取骆国清、黄南康案件的沉痛教训,深入查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②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省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五抓五看”的要求,市委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坚持抓教育、抓制度、抓班子、抓查处、抓检查,定期听取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先后主持召开8次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制定出台《南安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南安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南安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南委发[2015]1号)和《关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细化分解落实任务的通知》(南委反腐办[2015]14号),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体制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方向发展。市委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认真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制度,由市委领导带队对26个乡镇(街道)开展实地检查,及时反馈督查结果并督促抓好问题整改,推动责任落到实处。

③大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制定《南安市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各项改革任务“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办案的领导,及时听取市纪委对市管干部采取调查措施、给予纪律处分及重大案件查处情况报告,及时批准市纪委对重要案件初核、立案审查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办案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重大复杂情况。加强纪检干部交流和使用,在9月份市委人事调整中,纪检监察系统交流调整副科级以上干部18人,其中提拔正科2人,转任领导岗位1人。

2、关于“个别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所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压力传导不到位,致使一些单位腐败问题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严肃查处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针对省委巡视二组反馈的市交通运输局责任追究有关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给予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黄海鹰、纪检组长杨硕岩等6名相关责任人党纪处分

②进一步完善责任清单。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建立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源头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五个责任清单”,分层分类推进“两个责任”向基层党组织、社团组织、国有与国有控股企业延伸,实现“两个责任”全覆盖、无盲区。

③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定期向市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制度,完善和落实“两个责任”约谈、乡镇(街道、开发区)党委(党工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工作等措施,加强责任传导和过程管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问责机制,制定出台《南安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大力推行诫勉谈话、一案双查、通报曝光等制度。今年来,针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全市共问责33人,其中给予15人党政纪处分、6人效能告诫、12人诫勉谈话。

[责任编辑:卢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