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报讯 日前,一名李姓男子走进南安市公安局石井派出所主动上交了两把枪。原来,他因在网上购买枪支被警方发现,被要求上缴枪支。
今年7月份,李某在名叫“某共享交流”的微信朋友群里看到一个昵称为“在于”的人发了一条出售“气枪”的二维码。好奇的他加了“在于”的微信,并问其有没有出售“气枪”。得到对方肯定的回答后,李某购买了一把“701”的气枪,并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付了1300元。不久,对方通过快递寄过来一把枪、玻璃弹和配件瞄准器。9月份,李某再次向“在于”购买了一把“快排”气枪,这次以支付宝的形式付了1300元,之后,对方再次通过快递寄来一把枪和枪管配件。收货后,李某到五金店里买了一些铅弹,组装完成。
为何李某接连两次买枪呢?原来,李某平时喜欢枪,以为对方卖的是玩具枪,没有杀伤力。他经常在屋顶拿枪玩耍,自娱自乐。直到接到石井派出所民警的电话通知后,才发现不知不觉中触犯了法律。
目前,卖枪给李某的“在于”因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李某除了打掉的一些玻璃弹外,已将其所买的物品全部上交警方,鉴于其有投案自首的行为,待对枪支进行鉴定后,警方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