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两男子为讨工资酒后闹事 拒不配合殴打出拳民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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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两男子为讨工资酒后闹事 拒不配合殴打出拳民警(图)

安溪两男子为讨工资酒后闹事 拒不配合殴打出拳民警

安溪两男子为讨工资酒后闹事 拒不配合殴打出拳民警(图)

闹事男子被制服

安溪两男子为讨工资酒后闹事 拒不配合殴打出拳民警(图)

安溪两男子为讨工资酒后闹事 拒不配合殴打出拳民警

今日泉州网11月19日讯 11月18日,男子殷某、李某因没按合同约定辞职没能拿到全部工资,便与同事喝酒消愁跑到超市讨说法、持椅子闹事。民警赶到现场后,两名闹事男子拒不配合并出拳殴打、拉扯民警。最后,两人因妨碍公务被安溪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这也是我国自11月刑法修正施行以来,安溪发生的首起对执法民警“动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11月17日17时许,安溪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超市内有员工酒后持椅子闹事。接到报警后,民警便赶往现场处置警情。

据悉,在现场,民警要向当事人殷某(男,26岁,安溪县城厢镇员宅村人)和李某(男,29岁,南安市金淘镇人)了解事情原委时,殷某和李某均拒不配合调查,并奋力拉扯出警民警,殷某还出拳殴打出警民警,致使民警受伤。

近几年,民警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暴力抗法、袭警、扰警、恶意投诉民警的事情时有发生。从11月1日起,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增加了关于“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照妨碍公务罪的规定从重处罚”的规定,今后,对执法民警“动手”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犯罪嫌疑人殷某、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