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泉州网11月18日讯 泉州交警支队昨日召开新闻通气会称,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10日,在全市的城乡,特别是城市,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
电动车驶上机动车道被查处(胡彦明 摄)
本次电动车专项整治,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集中宣传教育阶段(2015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加强登记管理阶段(2015年12月11日至2016年1月10日),严查严处违法阶段(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2月10日)。
据介绍,2013年以来,全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包括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共7740起,死亡164人,伤5166人。电动车乱象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首先,超标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屡禁不止,私自改装现象突出;其次,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超员载人、逆行、酒后驾驶,以及驾驶无牌车和驾驶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引发许多交通事故;第三,超标电动车无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事故后,很多都无力赔偿相关医疗费,受害人得不到赔偿,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安定因素。
会上通报典型事故:
1.10月30日凌晨0时,陈某醉驾电动车途经洛江万虹公路红星美凯龙路段时,撞倒路中隔离护栏,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警方提醒,喝酒会导致人视线模糊、判断失准、运动机能下降、反应迟钝,酒后驾车极易出现闯红灯、超员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伤亡惨重的恶性后果。
2.8月25日晚10时许,在晋江疏解公路与动车站连接线交叉灯控路口,张某驾驶电动车闯红灯,与江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后身亡。警方提醒,闯红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且应承担事故责任和损失。
3.8月6日9时20分许,汪某驾驶电动车行至国道324线洛阳桥头,变更车道时与同向后方行驶的一辆小车相撞身亡。警方提醒,驾驶电动车不注意看后方车辆,随意变道或转弯,极易导致其他车辆不能及时减速而造成交通事故。
4.8月3日8时25分许,余某驾驶无牌电动车,载着曾某行至南安美林办事处观音山路段,在下坡右转弯时冲出路外,造成曾某死亡、余某受伤。警方提醒,驾驶无牌车辆,驾驶人往往存在侥幸心理闯红灯、开快车等,埋下事故隐患。同时,无牌车在事故后逃逸,很难侦查,造成受害者利益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