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1月12日讯 双11大战,若能戳到免单,那简直是人品爆棚。可如果煮熟的“免单”飞了,又该怎么办呢?昨天,记者从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泉港的高小姐,去年12月12日在淘宝网,以1999元的价格,拍下一套家具,以优惠价格成功抢单,付清款项后又戳中免单。不料,卖家原先承诺的30个工作日退款日期过去了,已付款未退回,家具也没到货,沟通几个月时间后仍无果。
今年8月份,高小姐将广东省佛山市的卖家告上泉港法院。考虑到被告的家具公司在异地,为了省去其奔波之累,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该公司,向其释明相关法律后果,最终促成该家具公司与高小姐言和。最终,家具公司提供了另一等价家具给高小姐,并返还高小姐之前支付的1999元,让高小姐成功免单。高小姐也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该案就此了结。
承办法官介绍,本案中,原告高小姐为泉港人,在网上购物,其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故该案泉港法院具有管辖权,高小姐在自己的住所地起诉也较为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