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一女子贪图好处费卷入租车骗局 被检察院批捕

海峡都市报

海峡都市报11月1日讯 昨日,涉嫌租车诈骗的陈某,被晋江市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

今年5月底,32岁的安溪女子陈某在安溪一家茶叶店认识老乡张某,因欠了不少钱,她便请张某介绍“发财之道”。8月12日,张某介绍两个永春籍男子给陈某,并给她带来一条“生钱之道”。“他让我帮忙租车,然后他们将车抵押出去,分好处费给我。”8月15日,陈某来到晋江一租车行租了一辆小车,租期3天,“车被他们开走,两天后他们就给我5000元”,三天后的还车日,租车行打电话催她还,她依照张某此前告诉她的方法,拒接电话。

晋江警方在接到租车行的报警后,随即调取相关监控录像,发现被租走的小车已被换了车牌,开往上海方向。民警称,一开始联系陈某时,她矢口否认租车诈骗,只说车被朋友开走,经过多次动员后,她才于9月10日主动投案,张某及另外两名永春男子也先后落网。

警方透露,涉案车辆被抵押2.6万元,具体诈骗细节和车辆去向,还在调查中。(海都记者 陈紫玄 通讯员 庄凌龙 巫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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