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洛江一小区业主大门被泼油漆 房主状告前房东索赔

东南早报

大门被泼油漆 房主状告前房东

法院一审判决:索赔依据不足,但日后可向恶作剧之人追偿

80多万元买来的二手房,阿兵(化名)夫妇住起来很不舒心——自己没得罪人,大门却被泼了两次油漆,门锁也被弄坏。在抓不到“真凶”的情况下,他们认为是前房东欠钱被人家追债,殃及他们,因此他们将前房东起诉到法院,索赔损失2万多元。

案情

大门被泼油漆 现房东告前房东

买房买来一大堆麻烦,这是阿兵夫妇始料不及的,他们不得不在买房半年后,将原房东阿泰(化名)起诉到洛江区法院。

阿兵夫妇称,2013年1月份,阿泰夫妇在公证部门办理授权委托公证书,将他们位于洛江区某小区的一处房产全权委托中介小高办理。

去年1月份,阿泰夫妇将该房产以80多万元的价格卖给阿兵夫妇,并委托小高与阿兵签订《房产买卖经纪合同》,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合同签订后,阿兵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了购房款,一个多月后,该房产过户到他和爱人的名下。

然而几个月后,阿兵夫妇就碰上麻烦了。去年7月9日,他们的房屋大门被喷漆,入户门的门锁也被毁坏。尽管阿兵夫妇报警求助,警方并未抓到恶作剧的人。一个月后,房屋大门再次被喷油漆,门锁也被弄坏。

阿兵夫妇在起诉中称,他们并没得罪任何人,而是该房产的前房东阿泰欠债,被人家追债,债主不知他已兜售了房产,才在大门上喷漆。据称,喷油漆事件发生后,阿兵夫妇多次与阿泰夫妇联系,要求他们处理其债权、债务问题,并赔偿喷油漆事件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但阿泰仅告知喷油漆事件的嫌疑人为小钟,并提供电话号码,要求他们自行与小钟联系,对阿兵夫妇的赔偿要求不予理会。

阿兵夫妇认为,双方签订的《房产买卖经纪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守履行。根据合同约定,若发生与阿泰夫妇有关的债务、债权纠纷,概由他们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阿兵夫妇造成的损失由阿泰负责赔偿。

为此阿兵夫妇要求阿泰夫妇赔偿两次喷油漆事件给他们造成的经济损失2.2万余元,其中误工费9680.56元、两次维修费10000元、交通费1600元、其他经济损失1000元。

调查

泼油漆确实存在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阿泰夫妇并未出庭应诉,也未作答辩。

为了查清事实,经办法官到房产所在的小区调查,并调取其他证据。

阿兵夫妇提供的《房产买卖经纪合同》显示:“甲方(阿泰夫妇)声明,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务、债权等,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阿兵夫妇)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此外报警记录也显示,阿兵房屋大门确实被泼了两次油漆,并被写上“阿泰欠债还钱、杀杀杀”等字眼。由于阿泰没有出面解决,阿兵雇人清理油漆,修复门锁,花了一大笔钱。

据悉,后来阿兵还将该房产买卖合同的复印件贴在大门外,提醒他人该房产已由阿泰卖给他,如今房子已跟阿泰没有半毛关系了。另外,他还安装监控,希望拍到泼油漆者的“真凶”。

一审

房屋买卖已完成

索赔依据不足

阿兵夫妇遭受的损失确实存在,那么阿泰夫妇该不该对此进行赔偿,成了案件的焦点。

经审理,法院认为,合同第五条条款中约定:阿泰夫妇声明,他们保证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他们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务、债权等,概由他们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阿兵造成的损失,由他们负责赔偿。但是该声明是针对房屋权属进行的,是为了约束阿泰夫妇保证房屋权属不存在瑕疵,不存在他项权利,不存在房屋过户的障碍,致房屋产权受限问题无法办理过户手续,阿兵购房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他们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完成房屋的买卖、交付和过户,实际上合同目的已实现,合同已经终结,其附随义务亦随之完成。第三人(泼油漆者)的侵权行为不是双方订立合同时可预料的,且该侵权行为并未成为合同无法履行的障碍。

同时,阿兵夫妇提供的泼油漆现场照片、报警回执只能体现被泼油漆的事实,阿兵提供他与阿泰手机联系截图内容“可能是小钟”,也只是体现可能与阿泰有关联。另外,涉案房屋被人用油漆写下“阿泰欠债还钱、杀杀杀”等字眼,虽含有“阿泰”的字眼,但是警方没有抓获喷漆人,并查实喷漆的起因是阿泰欠有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无法认定喷漆的真实用意,不能直接推定这是阿泰的债务问题引起的。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阿兵夫妇败诉,他们没有上诉,该案判决已经生效。

■法官点评

抓到恶作剧之人

房东可要求赔偿

既然阿兵夫妇主张阿泰夫妇赔偿的依据不足,那他们的损失就没得说理去?法官说并非如此,只要警方抓到恶作剧的人,阿兵夫妇可向其索赔。

法官表示,阿兵夫妇的大门被泼油漆,泼油漆者才是真正的侵权人。只要警方将其抓到,阿兵夫妇可要求其赔偿相关损失。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