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通10月27日讯(记者黄雅珊 通讯员张东杰 何志勇) 哥哥撞死人,双胞胎弟弟顶替投案,昨日,记者从泉港法院了解到,该院依法审结了这起交通肇事案,一审判决双胞胎哥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去年泉州市泉港区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哥哥肇事逃逸,便让自己的双胞胎弟弟替代自己被刑事拘留。
去年5月4日凌晨,31岁的泉港人林某泉驾驶一辆借来的小汽车在泉港南埔一路段行驶时,碰撞了王某明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导致王某明受伤,其后座上的柳某经送医抢救无效后身亡。公安机关认定,林某泉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柳某、王某明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发后,林某泉驾车逃逸至其经营的石材厂,并将碰撞一事告诉双胞胎弟弟林某祥。二人经商议决定由弟弟冒名顶替哥哥到公安机关投案。据林某泉所述,他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支柱,如果自己被羁押了,家庭经济会因此被拖垮,所以兄弟俩决定铤而走险由弟弟顶替哥哥投案。
林某祥依约到交警部门投案后,陆续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办案民警讯问时发现,“林某泉”对肇事经过语焉不详,又得知“林某泉”有个双胞胎兄弟,两人面部细节上有所差异,便对其进行深入调查。林某祥得知后赶紧找到哥哥商量,两人觉得警方可能已经知道了冒名顶替一事,便如实交代了事实。
事故发生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主持调解,林某泉分别与柳某的家属及王某明达成损害赔偿调解协议,赔偿柳某的家属经济损失48万元,赔偿王某明经济损失6.5万元。据悉,该赔偿均已履行完毕,柳某的家属及王某明均对林某泉的行为表示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