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泉州网10月23日讯 日前,泉港区将近期查处的2起农村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南埔镇先锋村原综治调解员、土地协管员张昌良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问题。经查,张昌良在2009年负责群众门牌更换工作期间,非法占有门牌款3266元;2010年负责十户联防警铃发放工作期间,非法占有工作经费4350元;2013年至2014年协助平安中心户长补贴发放过程中,非法占有他人补贴900元。2015年9月,南埔镇纪委给予张昌良开除党籍处分。
界山镇槐山村村聘干部李财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个人财物问题。2011年至2014年,李财栋作为槐山村村聘干部,分管新农保业务,共收取林国荣、张禄珠、林新贵、林黎华等4人新农保保费3700元。截止2014年2月,李财栋共缴纳林国荣、张禄珠、林新贵等3人保费共2100元,移交新农保保费900元,共计3000元。李财栋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群众委托新农保保费,非法占有群众财物700元。2015年7月,界山镇纪委给予李财栋党内警告处分,同时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槐山村委会主任林剑棠党内警告处分。来源:泉港区纪委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