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酬劳为饵 骗购手机变卖
泉厦39名大学生被骗
(黄晖 绘)
核心提示
昨日,记者从丰泽检察院了解到,陈某彬等5人组成诈骗团伙,以付300元报酬为诱饵,诱骗大学生填写自己的身份信息,帮忙办理分期付款购买手机业务。诈骗团伙拿到手机后,后期还款的事情就留给大学生了。目前这5人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泉州和厦门六所高校的39名学生被骗了31万多元。
落网 骗子被抓时还在作案
今年1月12日16时,警方接到泉州师院一名学生报警。该学生表示,1月10日那天,一位自称李经理的男子,以提供身份信息签订购买苹果手机分期付款协议就给300元报酬的好处诱骗,让他签订一份购买手机分期付款协议。签订协议时,“李经理”说他将一次性支付货款,学生则需将所得的手机给他。
到了12日,该学生发现“李经理”并未一次性支付其签订购买手机所需的7000多元货款,于是报警。
接警后,警方立即展开侦查,于1月12日16时30分左右,在泉州师院第一餐厅将“李经理”等3人捉拿归案。当时,“李经理”等人还正在收集学生的信息。
行骗 报酬为饵获取学生信息
尤同学是泉州理工学院的学生。2014年的一天晚上,他在一个兼职群上看到“冲业绩刷销量”的兼职消息,称只要以大学生的名义去办理分期付款购买手机,就可获得300元酬劳,“只是冲业绩,分期付款到时会取消。”看到消息的几位同学觉得不错,想着可以赚点钱。
第二天,尤同学和其他同学来到约定的市区客运中心站附近的德克士餐厅,6位同学在陈姓校友的指导下,签订了“办理手机业务7天内取消”的协议,并到隔壁桌校友请来的业务员那里,办理了大学生分期付款购买手机的业务。办完手续后,尤同学等人均得到一部苹果手机。
按照要求,尤同学等人转而把手机给了餐厅外的另一位李姓男子,并拿到了300元酬金。7天后,尤同学等人发现并没有收到取消付款业务的通知,遂打电话给业务员,却被告知还完3个月就可以自动取消。没多久,尤同学等人接到警察电话,才知道被骗了。
除了现场办理,该诈骗团伙还通过收集大学生的详细信息,后到多家网站以大学生的名义办理分期付款购买手机业务,只是留的是诈骗分子的手机号码。收到手机后,他们就不管还款的事情了。
一诈骗分子供述说,刚开始他们会承诺办理完手续后,就将款项打到学生的储蓄卡里,但他们主要是通过这些学生的身份套取手机进行变卖,分期付款只能由学生承担。
影响 泉厦39名大学生被骗
经查,31岁的陈某彬、28岁的陈某生、37岁的李某超是南安梅山镇人;21岁的李某材,也就是学生口中的“李经理”,是永春达埔镇人;28岁的王某珍是南安金淘镇人。
丰泽检察院查明,这个团伙分工明确,陈某彬租赁诈骗据点,王某珍负责生活起居,陈某彬和李某材通过网上发布大学生兼职广告,李某超负责开车载李某材和陈某彬等人前往泉州师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泉州经贸学院、泉州信息技术学院、福州阳光学院、厦门理工学院等高校物色大学生,并分别将大学生带至泉州航空酒店、德克士中心客运站店、麦当劳中骏世界城餐厅等处,以尤同学所遭遇的诈骗方式,向多家网上手机公司申请苹果或三星手机多部,再由陈某彬等人冒充大学生接听销售手机公司核实身份信息的电话并冒领手机,从而骗取上述高校39名大学生的57部手机后销赃。
该诈骗团伙从大学生手里骗得或者冒领手机后,银行分期付款均在大学生名下,已经查证的被害人共计39人,扣除银行利息、好处费及部分手机首期付款外,被骗数额共计31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