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两男生因一句玩笑话动起互殴 一人被踢破睾丸

海峡都市报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0月21日讯(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郭清漂 罗晓燕)同班同学阿超和阿强(均化名),在早操后,因为一句玩笑话,两人打了起来,结果阿超一脚踢中阿强下体,致阿强左睾丸破裂。事发近6个月后,家属将相关方起诉至法院,提出赔偿。昨日,经石狮法院祥芝法庭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今年16岁的阿强,来自南平顺昌,和阿超是“铁哥们”,在石狮一职业学校读书。去年12月15日,早操完毕后,他和阿超一前一后,有说有笑地走到学校食堂附近。其间,阿超夸赞自己说:“像我长得这么帅,和你们不一样。”结果遭来阿强一句“傻×”。两人因为这句话发生打闹,其间阿超一脚踢中阿强的裆部,让他差点站不起来。

4天后,阿强的疼痛感愈发强烈,经送石狮市华侨医院诊断,阿强系左阴囊被踢伤致左侧睾丸破裂。事后,医院采取左侧睾丸修补术治疗,阿强病情有所好转。其间,他先后辗转多家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用1.5万余元。

事发后,双方因协商达不成,阿强及其父母于今年5月12日将阿超及其父母,还有学校一并告到法院,提出4.99万元的赔偿。

承办法官告诉海都记者,案件审理时,阿超已离开学校,不知去向。为了找到被告,方便调解,该院还委托永春法院代为送达,送达显示被告不在家里,在外打工,案件送达又遇到困难。

经过权衡,石狮法院一方面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另一方面通过学校了解被告去向,动员被告应诉。经过多方努力,被告终于来应诉。

但在调解时,原告的态度坚决。承办法官当机立断,将原、被告分开,稳定原告方的情绪。随后,承办法官从法律上对原告方进行解释,从情理上对被告方进行劝说,称“为人父母,将心比心,如果是你自己的孩子被踢伤了,也希望对方赔偿”,而学校在管理上,应尽到教育、监管责任。

昨日,经石狮法院多方调解,原告表示接受和解,并撤销起诉书,而被告阿超及其父母赔偿原告10000元,学校赔偿原告6000元。依据双方约定,被告方将于11月2日前履行相关协议。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