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泉州网10月10日讯 近来,泉州市区、洛江、石狮、晋江、永春、安溪、南安、惠安等地的一批“老赖”被法院曝光了!从一千多元钱到大几百万,他们就是欠着不还,法院要求还钱。再次也告诫市民,不要轻易借钱给这些人,以免钱要不回来。
随着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措施力度越来越大,部分一时没有能力全部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可能会破罐子破摔,甚至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致使一些本来可以协商解决的案件最后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有效缓解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的社会氛围,推进诚信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及法院公告形式,对以下拒不履行债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布。
一、洛江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洛江区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将以下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将会同公安、工商、银行、房管、航空、铁路等部门启动执行联动制约机制进行信用惩戒,采取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金融贷款、投资,禁止出国、出境、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在星级酒店食宿、旅游、度假等措施,直至其全部履行义务为止,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处以司法拘留、罚款。
被执行人若自动履行全部债务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可申请洛江区人民法院及时从公布的名单中撤除其信息;若有财产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本院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予以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