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东南早报

日前南安市纪委、安溪县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这些典型问题包括:

1.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象山社区党支部原书记黄景炬、居委会原主任黄东星(现任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居委会原出纳黄进军等3人,用集体资金购买购物卡,并违规发放补贴,被立案调查。

2.南安市诗山镇社一村村委会原主任叶建明、党支部副书记叶连端、社二村村委会主任叶桂才等3人,用集体资金报支旅游费用,被立案调查。

3.安溪县委党校副校长刘志峰与安溪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主任章友成合谋滥发授课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4年,在县委党校与县公务员局联合举办的3次培训班中,刘志峰先后两次授意虚造3张工资表,经章友成审批后,套取县人才中心公款36000元发放授课补贴,其中28000元用于发放县委党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办班补贴,8000元用于发放县委党校2013年4个校级课题调研的补贴。此外,2013年9月县委党校与相关部门联合举办培训班后,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编造工资表5500元,经章友成审批后,发放给参与授课的县委党校教师。刘志峰、章友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安溪县司法局剑斗司法所主持工作的副所长林金田收受礼品问题。2013年秋至2015年年初,剑斗镇社区矫正对象吴某在社区矫正期间,为了请假审批能够得到林金田的照顾,先后到其家中馈送1条硬盒中华牌香烟和部分茶叶等礼品,林金田没有登记交公。林金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记者陈祥木)

[责任编辑:黄如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