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6人被立案调查

南安市纪委监察局

9月25日,南安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柳城街道象山社区党支部原书记黄景炬、居委会原主任黄东星(现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居委会原出纳黄进军等3人,用集体资金购买购物卡,并违规发放补贴,被立案调查。

2、诗山镇社一村村委会原主任叶建明、党支部副书记叶连端、社二村村委会主任叶桂才等3人,用集体资金报支旅游费用,被立案调查。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防“四风”反弹。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建设主体责任,经常抓、抓经常,严格执行“八个不准、八个不得”纪律要求,严格防止“五种行为”;守住节点、寸土不让,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发生问题的党组织实施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聚焦再聚焦,围绕“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吃拿卡要、贪污侵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