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制造2025发展纲要》出炉 目标:跻身中国制造1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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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泉州网9月23日讯 为进一步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实施《泉州制造2025发展纲要》,率先建成制造强市,争当中国制造“领头羊“,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共同提出关于加快实施《泉州制造2025发展纲要》的若干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对接《中国制造2025》,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创新转型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为主线,以产业共生、协同创新、智能制造、品牌升级、服务增值、绿色发展为导向,大力推动制造业集群化、品牌化、科技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加快打造创新型制造业强市,为泉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支撑,为我国打造世界制造强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发展目标

经过十年努力,制造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素质大幅提升,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全员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两化融合迈上新台阶,绿色制造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到2020年,制造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先进制造业发展体系更加完善,泉州成为国内外知名的制造业大市。

——规模效益持续提升。2020年,规模以上制造业增加值达到500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拥有15家以上主营收入超百亿元企业和7个千亿产业集群。规模以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25万元/人年。

——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加突出,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超过3%,重点企业超过5%。创新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各县(市、区)均建设一个以上的市级以上科研院所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加工制造中心,每个千亿产业集群建立百人以上高端人才队伍。区域联合攻关成效显著,研制出50种标志性的重大产品,攻克一批共性关键技术。

——质量品牌大幅提升。质量标准走在全国前列,新增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和联盟标准10项以上,新创建国家级检测中心2个、省级检测中心2个、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4个,泉州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5以上。商标注册量和品牌总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泉州制造业的国际知名度和竞争力显著提升。

——智能制造迅速发展。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智能技术装备的研发制造、推广应用成效显著,每个千亿产业集群建设百条以上自动化生产流水线,全市建设30个示范性数字化制造、10个示范性智能化制造车间/企业,泉州成为国内同行业有影响力的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制造基地。

——服务制造加快推进。制造业迅速向服务环节延伸,大中型企业服务型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达30%,实现5项产品服务系统创新,培育百家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制造业电子商务得到广泛应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增强。

——绿色制造走在前列。绿色制造技术得到推广应用,能耗物耗和污染物排放指标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到2025年,泉州建成国内外知名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品牌之都、民营经济创新发展之城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典范,跻身中国制造业综合水平10强城市行列,成为中国制造业强市。

二、政策措施

(一)增强集聚效应,提升优势产业的集群化发展水平

1.推进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布局。按照全市发展的总体布局,统筹建设、改造提升一批各类特色产业园区,支持各县(市、区)立足自身实际发展特色县域产业。支持工业园区盘活经营性资产,构建园区建设投融资实体,吸引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或国内外专业化园区建设机构,共同开发建设工业园区。统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制造业倾斜,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且投资规模较大的龙头产业项目入驻工业园区,支持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允许按土地等别对应全国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为底价,招拍挂出让土地使用权。引导招商项目在市域范围内合理流转,鼓励沿海地区与山区通过多种方式共建工业园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科技局、国土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做大做强行业领军龙头企业。围绕“抓龙头、铸链条、建集群”,深入实施产业龙头计划,建立龙头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类指导、重点扶持,每年确定一批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充分利用各种招商平台,加大“三维”项目对接力度,积极对接世界500强、台湾百大企业、全国500强企业、全国500强民营企业、军事科技企业、国内外知名智能装备企业与工业软件企业,对于引进固定资产投资额超10亿元人民币或2亿美元的重大产业项目,特别是产业链延伸、缺失、补强等关键环节项目,在用地、用海、用林、用电、用气、融资、人才等要素保障方面,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重点保证,并给予市级重大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力促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对新引进实际到位资本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位居智能制造整机装备、核心功能部件、工业软件等细分领域国内行业前五强、具有核心技术的龙头企业给予总部政策扶持,依据产业水平和贡献程度,由受益财政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奖励,对引进全球前五强的,由受益财政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对智能装备企业产值首次超过2亿元、4亿元、10亿元的,由受益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沿着产业链对上下游中小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对总部设在我市且年产值亿元以上的企业进行兼并重组,自兼并重组完成后的当年度起两年内,受益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对总部设在我市且交易金额超5亿元或8000万美元的企业进行兼并重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重点推进。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财政局、国土局、人社局、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监分局,国网泉州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构建“专精特”中小企业群。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民营企业上市、挂牌梯度培育工程,支持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引导其精细化生产和服务,以性价比高、品质精良的产业和服务在细分市场占据优势,引导中小微企业主动融入龙头企业供应链,深化协作配套和专业化分工,创新全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与大企业互用产品、互为市场、抱团发展,培养一大批“专精特”高成长性中小企业群。落实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用好中小企业成长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成长型小微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专利技术研发,符合市级中小企业成长专项资金技术改造、专利产品产业化项目申报条件的,给予优先扶持,促进中小微企业提档升级。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金融工作局)

4.提高集群协作配套水平。按照“互配对、促协作、谋双赢、见实效”要求,继续实施“万家企业手拉手”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龙头企业与本地中小企业协作配套的工作机制,努力建立现代产业集群发展的协作配套体系。全面落实推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扶持政策,支持龙头企业组织中小企业围绕供应链深化专业分工,每年按在市域内新增实际协作配套产品销售额的1%给予龙头企业不超过100万元补助;市域内中小企业为龙头企业协作配套年加工产值500万元(含)以上或加工费200万元(含)以上,且协作配套产品销售额占企业年度销售收入30%以上的,按年协作配套加工产值的1%或年加工费的2.5%给予中小企业不超过2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财政局)

[责任编辑:吴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