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检察机关证人出庭新方式 出差在外远程视频亮相

泉州晚报

庭审时,面对被告人的屡屡翻供,公诉人一一请出证人,或是侦查人员,或是举报人员,或是案件涉及人员,采取的方式或是当庭作证,或是远程视频作证,或是隐秘变声作证,这是记者昨日在惠安县人民法院一贩毒庭审现场看到的一幕。当日,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在惠安召开证人出庭作证工作现场会。

出差的侦查人员通过远程视频作证

担心报复 隐秘变声作证

被告人谢某健因涉嫌贩毒罪被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庭审前,谢某健通过辩护律师向检察院和法院提出,其在确认笔录签名时,故意把“谢某健”写成“谢某树”,是为了说明当时受到警方的刑讯逼供,腰部的伤也是警方刑讯逼供的结果。庭审一开始,他又当庭表示受到刑讯逼供。

因此,庭审一开始,法庭随即展开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浮山边防派出所的两名警官通过当庭作证,一名警官因出差通过远程视频作证的方式表明案件侦查期间,不存在被告人所说的“刑讯逼供”情形。

随后的庭审中,谢某健又表示,检方指控的第一个事实中,他拿毒品给骆某明并没有收取费用,因此不属于贩毒。检方便请出买毒者当庭作证,考虑到举报人员担心被报复,允许其隐秘变声作证,即在一个可看到庭审现场又无法被庭审人员看到的特定房间内作证,并对其声音进行特别处理。

现场观摩人员向记者表示,昨日出庭作证的主体多样化、形式多样化,是一次成功的证人出庭庭审。

在昨日下午的交流会中,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扬捷表示,刑诉法修改以来,泉州市检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和市委政法委的部署和要求,注重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加强新增职能机制探索和创新,形成了证人出庭工作等一批试点工作经验。自2012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全市共有572名证人在404件案件的庭审中出庭作证。惠安县检察院的证人出庭作证工作成效尤为明显,通过试点实施强制出庭令、保护令、开展证人远程视频作证及落实自侦案件关键证人同步录音录像等举措,初步破解了普遍存在的证人不愿出庭、不敢出庭、当庭翻证等难题。据介绍,自试点以来,惠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共有184名证人在96件案件的庭审中出庭作证,人数占全市的32.17%,因证人出庭而促使被告人当庭认罪14件19人,有力地指控了犯罪,凸显了证人出庭的实质意义和示范效应,为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化、常态化推进证人出庭作证工作提供了基层样板。(记者黄雅珊 通讯员 李新鹏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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