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10月28日,该院对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作出部署。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要求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捞取好处。
据了解,2011年以来,福建省检察机关共抓获或敦促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投案221人,其中从境外劝返6人。目前,仍然在逃143人,其中潜逃境外7人。
由于犯罪嫌疑人潜逃,不仅增加了侦查和缉捕难度,而且影响窝串案件的查处和办案工作正常开展。10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在12月1日之前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为推进专项工作开展,省检察院制定了《福建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具体细化工作措施。要求建立严格的办案责任制,对每一起在逃人员及案件,都要紧盯不放、全力追捕,并配套建立逐人逐案“在逃人员案件档案”,确保“案案有人管”。在追逃追赃体制机制建设方面,《方案》提出健全检察机关内部及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架网布控合力。
在专项行动部署会上,省检察院对六起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案件、十三起境内追逃追赃案件和一起拟申请违法所得没收案件进行了交办。下一阶段,省检察院还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有追逃任务的办案单位逐人逐案检查贯彻落实专项行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