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泉州市区新华路和新门街交叉路口,短短40分钟内,就有9部车因没有“绿标”或有“绿标”却放在车内没有张贴而受罚。
上月起,泉州市禁止无国家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辆在“绿标区”行驶。一个多月过去了,这项限行措施是否执行到位?昨日,市环保局联合市交巡警支队深入鲤城、丰泽、洛江和泉州台商投资区,开展机动车“绿标区”管理执行情况检查。
40分钟内一个路口9部车被罚
昨日上午九时许,在市区新华路、新门街交叉路口,约十来分钟时间,交警就拦下了4部未在挡风玻璃右上角张贴国家绿色环保标志的小轿车。大约40分钟内,就有9部机动车因为没有“绿标”或有“绿标”却放在车内没有张贴而吃了罚单,其中有2部为外地车牌。
“按照机动车违反‘绿标区’通行的相关规定,罚款150元、记3分。”现场交警对违规的驾驶人开出了罚单,要求他们尽快补齐“环标”,并及时张贴到挡风玻璃右上角。
据交警部门介绍,每部机动车上路前都应该张贴环保标志、交强险标志、车辆检验合格标志这三种标志,否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未张贴环保标志处以150元罚款、记3分,未张贴交强险标志或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则处以20元罚款、记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