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介绍对象花钱为名 永春男子诈骗老乡4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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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29日讯(通讯员 庄凌龙 颜雅丽)以介绍对象,需要花钱应酬、打好关系为由,永春男子颜某先后骗取老乡4万多元。29日,颜某因涉嫌诈骗被依法刑事拘留。

受害者叫林某,第一眼看到他便感觉他是一个憨厚老实的人。林某说他今年已经30岁,是梅岭街道一小区的保安,至今仍然单身。“颜某和我是老乡,我们两人还是战友,我没想到他会骗我。”回忆颜某骗自己的过程,林某仍然不敢相信。

林某说,他和颜某认识已有六年,2011年林某让颜某帮忙介绍对象。“那一次他带了一个女孩过来,我们一起吃了一顿饭,之后就没联系了。”自那一次失败的相亲开始,颜某每个月在林某发工资日子的前后几天便会来找他拿钱。“每个月都会从我这里拿走一两千,他说要给女孩子送礼请吃饭,搞好关系人家才愿意来和我相亲。”林某苦笑说,就像是自己在给颜某发工资,而除了那一次失败的相亲之后,颜某未再向林某介绍过对象,但向林某要钱却从未间断。“有时候我身上没钱,他就会让我找同事或家人借,还不让我告诉他们实情。”

10月25日,不想再继续给颜某“发工资”,林某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10月28日下午1时许,颜某被梅岭派出所传唤到所。经审讯,颜某如实交代了以为林某介绍对象,需要花钱应酬买礼等方式,诈骗林某4万多元。“我只是一个摩的司机,没想过给林某介绍对象,只是想骗他钱而已。”颜某说。

目前,颜某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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