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八条落地晋江:优秀人才购房最高补贴80万

晋江新闻网

孩子能就学 认贷不认房 “首改”按“首套”

继8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闽八条”)后,日前,结合晋江实际,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这份《实施意见》被业界人士看做是“闽八条”的落地。仔细比对,新政有六大变化、一大亮点。如今《实施意见》已出台一个月,记者也从各方渠道获悉,孩子能就学、认贷不认房、“首改”按“首套”等都是市民普遍关注的。

业界人士表示,“闽八条”的落地,对晋江楼市是一大利好,特别是《实施意见》出台的政策结合晋江房地产市场的特点,更加具有针对性。

变化一:购买“首改房”按“首套房”认定

所谓首改房,即首次购买改善性普通商品住房,包括增加住房面积、增加电梯功能、优化地段等级、购买“学区房”等。这意味着,购房者已有住房,如再购买“学区房”等首改房时,可享受首套房的优惠政策。比如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契税按1%税率征收;面积在90-144平方米(不含90平方米)的,契税按1.5%税率征收。而以往则是按二套房计算,税率征收达3%。

变化二:海外人员不限购贷款更便利

众所周知,晋江是著名的侨乡,海外人员返乡购房的需求不少。据统计,目前海外和台、港、澳地区的晋江人多达200多万,相对集中于东南亚各国。

在晋江房地产市场中,海外人员这部分客群充当了重要角色,但不少返乡置业的海外人员受到限购政策的影响。

在《实施意见》中,鼓励海外华侨、侨眷及港澳台同胞在晋江购房,不再限制海外华侨、侨眷及港澳台同胞购买住房。在贷款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各商业银行受理外来人员(含海外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及其他境外人员)购房贷款申请时,不再要求提供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