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12月1日正式实施,流浪儿童纳入范围,寄养家庭门槛提高
家庭寄养 不是亲娃也得养好(民生调查·新常态·新探索)
资料来源:民政部、安徽省民政厅 制图:张芳曼
寄养,有别于收养,是一种并不建立正式亲子关系的养育方式。虽然监护权归民政部门,组建的仅是“模拟家庭”,但寄养儿童与寄养家庭之间,往往“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为千千万万孩子带来温暖的寄养制度,如今面临着政策调整:民政部日前出台的《家庭寄养管理办法》,即将在12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寄养工作的现状如何?新规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编者
17岁的安徽姑娘张小萍(化名),就读于合肥市一所中专。父亲于2009年去世,母亲患有重度的精神疾病,当时还很年幼的张小萍,一度成为无人照顾的孩子。2011年,“新妈妈”许丽华(化名)将张小萍接到家里,正式建立了寄养关系,承担起了抚养张小萍成长的责任。
像张小萍这样的寄养案例,背后是我国儿童福利事业发展的一个新模式,规模正越来越大。它不仅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孤残儿童自身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需要,良好的家庭环境让孩子们重新感到家的温暖,重新有了归属感和安全感。
层层护航,若寄养儿童受到虐待,应解除寄养关系
“萍萍刚来的时候胆小、敏感、拘谨,几乎不说话。我们跟她交流、谈心的机会比较少,只能在小事上默默地关心她。”在许丽华的印象中,刚到家里来的萍萍小心翼翼,吃饭时不敢夹菜,外出买衣服不敢挑选。
张小萍回忆,年幼的自己总是害怕做错事情、遭人嫌弃。“毕竟不是亲生父母,总觉得隔了一层纱,总想逃避。”她说。
交流和熟悉,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许丽华说:“一到节假日,我们会带着孩子去公园赏花、散步,或是到博物馆、科技馆学习知识。慢慢地,孩子和我们熟了、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