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郭雅莹 通讯员陈礼治 邵淑桢)日前,泉州市工商局发布第三季度12315消费维权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全市各级12315机构共受理各类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案件18279件,同比增加10.9%,商品类消费投诉与服务类投诉分别居投诉种类的前两位。
投诉量最大的类别是家用电子电器类消费投诉,有819件;电信服务类有661件,排名第二。“电信服务类消费投诉中,较为突出的新热点是路演营销不规范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投诉。”工作人员说。例如,在以某运营商名义推出的“预存话费送产品送话费”营销活动中,出现赠送的手机不是新机或未告知消费者号码需每月保底使用、赠送话费的限制条件和话费返还方式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对此,工作人员建议运营商加强对代理商和合作商的监管,保证路演营销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宣传实事求是,售后服务到位,从源头治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