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81个乡镇获“国家生态乡镇” 泉州24个上榜

海峡都市报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0月14日讯(记者 陈文浩 通讯员 曾咏发)记者13日从福建省环保厅获悉,环保部近日公告了全国781个“2012~2013年国家级生态乡镇”名单。福建省有181个乡镇(街道)荣获“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至此,福建省已有519个乡镇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约占全省乡镇总数的52.1%,“国家级生态乡镇”数量位列全国第四。

此次获评国家级生态乡镇的181个乡镇中,福州市13个、莆田市8个、泉州市24个、漳州市30个、龙岩市48个、三明市28个、宁德市30个。

省环保厅有关人士介绍,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包括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地表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等15项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