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首创民间借贷抵押登记 新推首月办理2000万元

泉州晚报

本报讯(记者 黄耿煌)“很好,非常好!我两天就办完手续,借到了1800万元,这在以前不敢想象。”日前,南安一家企业负责人高兴地对记者说,南安新推出的民间借贷也可办理抵押登记政策为企业融资帮了大忙。

“他是南安第一例,因补充材料耽误了些时间,否则1天就能办下来。”10月8日,南安市住建局房管处主任吕革平对记者说,自南安9月1日起实施《加强房地产等财产抵(质)押登记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以来,仅1个月,个人房地产抵(质)押登记金额就有2000万元。

民间借贷可抵押登记只是《暂行规定》的一项创举。《暂行规定》还明确,允许已设定抵(质)押的房地产等财产再次进行抵(质)押,同时还对融资性担保工作进行明确。吕革平说:“这些在泉州都属于首创。”

急企业之所急 充分释放财产融资价值

“出台这个暂行规定,主要是鉴于目前的经济形势,银行资金额度有限,贷款难,而企业又迫切需要资金。所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发现、挖掘、拓宽融资渠道,解决企业融资难、降低银行贷款风险,同时又规范和保护正常的民间借贷。”吕革平说,《暂行规定》对现有的金融体系起到辅助作用。

吕革平给记者举了办理南安首例民间借贷抵押登记的例子。这家企业就是将厂房抵押给个人,一次性、快速地融到了1800万元资金,而这在以前是办不了的。

允许二次抵押 让千万财产融到千万资金

在《暂行规定》出台前,实践操作中,企业只能将房地产等财产抵(质)押给金融机构,而且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无法进行再次抵押,企业融资能力和民间借贷都因此受到限制。

《暂行规定》则明确,允许将抵(质)押财产剩余价值再次进行抵(质)押,这就是二次抵(质)押。如此,可以充分利用企业资产的融资价值,使得评估价值1000万元的财产能融到1000万元的资金,有助于企业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增强流动性,也有助于激活民间资本。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