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2015年4月1日起全面实施

海峡都市报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0月10日讯(记者 陈丽娟)今后,各个政府部门有哪些行政权力,这些权力怎么运行,都将完整地面向社会公开。昨天,泉州市政府召开开展行政权力清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动员部署会议,明年4月1日起,泉州将全面实施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会议提出,泉州将对市级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公开市级职权行为,加快形成“权力清单”,推进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

在清理方法上,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者违反法定程序设定的职权,予以取消;对行规行约制定、行业纠纷调解等行业管理和协调事项,原则上转移给行业组织承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水平能力的评价、认定,相关从业执业资格、资质类管理,原则上交由社会组织自律管理;对于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单位正在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级部门行使外,下放县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管理;对于工作内容相同或相似的行政权力,进行职权整合;对于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经济社会需要的行政权力,予以保留。

按照要求,今年11月30日前,市直各单位将完成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明年3月底前,完成行政权力清理任务;明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今后,有关单位要在公布的清单范围内行使行政权力,并逐步纳入网上平台运行管理;同时,全市还将大力推进网上办事,明确办理时限,公开办理过程,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