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621名“老赖”入黑名单 已23人主动履行义务

海峡都市报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10月9日讯(见习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叶少波 林木扬)昨日,记者从石狮法院获悉,自2013年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施行后,至今的一年多里,石狮法院共将621个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规定,相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将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据石狮法院执行庭法官林先生介绍,这些“老赖”的失信行为,集中体现在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去向不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等方面。为此,该院通过全媒体公布、全方位曝光和全过程透明的体系,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目前,石狮法院已在互联网、微博、微信,以及石狮法院内外LED大屏幕、石狮市民广场LED大屏幕和市政多媒体系统,公示石狮籍失信被执行人241人。在上述被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中,目前,已有23人主动履行了义务。

林法官告诉记者,市民还可以在最高法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到“老赖”们的信息。市民在此平台上,只要输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就能查询到其各类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号码、执行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等。同时,市民还可以登录省高院网站的“执行公示”栏目(http://www.fjcourt.gov.cn/page/public/execute.aspx),查询石狮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责任编辑:林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