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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人到中年的阿裕(化名)来说,每天接送孩子成了必修课。10多天前,他上班途中,顺道送小孩去读书,被车撞了。他向律师咨询,这种情况能算工伤吗?
阿裕在一家公司打工,12岁的儿子在一间小学读书,巧的是,公司和学校相距不远,且是同路。因此,每天一大早,阿裕送完小孩到学校,然后再到公司签到,成了雷打不动的铁律。这种情况已经持续好几年了。
10多天前,新开学后,一天早上,阿裕如往常一样,吃完早餐,送孩子去上学,当他骑车拐进儿子学校路口时,被一辆无牌摩托车撞倒,他受伤比较严重,幸好儿子只受点皮外伤。可恶的是,肇事车扬长而去。警方认定,在这起事故中,阿裕无责,肇事车负全责。阿裕在医院花了三万元,伤情才好转出院,后续治疗估计还得几万元。“肇事车司机目前还没抓到,估计希望渺茫。”阿裕说,他是在上班途中受伤的,公司应当按照工伤标准予以赔偿。但公司却称,他是在送孩子的过程中被车撞的,不能算工伤。“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能算工伤吗?”阿裕向律师咨询道。
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其中一条就是“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你反映的情况看,你是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即顺道送孩子读书。因此,你的情况应该属于工伤。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举例称“下班买菜算工伤”。那么,上班顺道送孩子上课受伤,算不算工伤?如何申请工伤认定?针对读者的疑惑,本期法律咨询邀请了杨辉耀律师和郭德芳律师为读者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