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早报讯 根据市委书记黄少萍、市长郑新聪的重要批示精神,昨日泉州市假日旅游协调小组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
1.各级各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安全监管责任,并指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景区安全工作,确保游客安全。
2.各景区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景区,特别是沿海景区的巡查、监测和防范,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各景区必须在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明确告知游客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
3.对游客比较集中的非开放景区,各级政府要科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尽全力保障游客安全。
4.各级各单位要加大旅游安全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普及旅游安全常识,强化广大群众和外来游客的旅游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5.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值班电话要24小时有人接听,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紧急、重大或突发事件要立即向本单位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 (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