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泉州市区泉秀东街行道树被擅自剪掉(泉州市园林局供图)
东南网9月24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涂传之 张帆 实习生 杨婉琼 文/图)昨日,记者获悉,泉州市区浮桥街道仙景社区老人会擅砍绿化树有了处罚决定:擅砍行为被认定,老人会将领罚13590元。
近日,泉州浮桥街道繁荣渠仙景社区一段数百米绿树被伐,引起附近居民不满。记者多方走访,证实砍树系当地社区老人会“收钱”后所为。鲤城区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后,却因仙景社区老人会责任人迟迟未配合完成笔录,更令人痛心的是,据泉州市园林局提供数据,毁绿之事并不鲜见。今年1至9月,该局已经处理人为毁绿损绿17起。其中,商业原因是人为毁绿的主要动机。
【进展】 认定擅伐12株 罚13590元
仙景社区老人会擅砍绿化芒一事,鲤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以来,基本事实已经查明,但因老人会会长始终不见人,副会长告病数日,案件的所有手续一直无法办齐。目前,根据执法部门的调查,认定老人会擅砍绿化芒为12株,参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相关文件,以被砍伐树木评估价的50%,初定对老人会处以13590元罚款。而鲤城区住建局,暂未提出向老人会征收绿化赔偿金的主张。
经办人员称,老人会相关责任人对于砍树动机的表述,称这一路段这些树树龄较老,担心倾倒产生危险,故予以砍伐,并计划未来补种。虽然这一说法与记者多方了解,证实老人会“收钱砍树”这一事实相左,但行政执法局经办人员称,这并不影响老人会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行为认定。
浮桥街道办事处的吴副主任昨日则再次表态,将督促仙景社区老人会,尽快在原处补种新的绿化树。
【数据】 17起人为故意毁绿损绿事件
目前,泉州市区的城市绿化,依管养单位可分为两类。主要市政道路的绿化,由泉州市园林局管养;而宽度在10米以下道路的绿化,主要由各区住建局绿化办管养。今年以来,泉州市园林局处理的17起人为故意毁绿损绿事件,擅自修剪8起,砍伐1起,施工挖掘破坏的8起,共收取绿化赔偿金24.7万余元。